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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诉讼
常见犯罪的量刑
时间:2024-07-13 浏览次数:

常见犯罪的量刑

序号

罪名

犯罪情节

量刑起点(主刑)

1

交通肇事罪

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

2年以下、拘役

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

3年-5年

因逃逸致1人死亡的

7年-10年

2

危险驾驶罪

1个月-6个月拘役

3

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

犯罪情节一般

1年以下、拘役

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

3年-4年

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

10年-12年

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,

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

除犯罪较轻的以外

40%以下

犯罪较轻的

40%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

4

集资诈骗罪

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

3年-4年

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(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)

7年-9年

5

信用卡诈骗罪

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

2年以下、拘役

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

5年-6年

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(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)

10年-12年

6

合同诈骗罪

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

1年以下、拘役

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

3年-4年

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

10年-12年

7

故意伤害罪

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

2年以下、拘役

故意伤害致1人重伤的

3年-5年

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1人重伤,造成6级严重残疾的(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)

10年-13年

8

强奸罪

强奸妇女1人的

3年-6年

奸淫幼女1人的

4年-7年

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

10年-13年(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)

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三人的

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的

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

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

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

9

非法拘禁罪

犯罪情节一般的

1年以下、拘役

1人重伤的

3年-5年

1人死亡的

10-年13年

具有殴打、侮辱情节的

10%-20%

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、拘禁他人的

 

常见犯罪的量刑

序号

罪名

犯罪情节

量刑起点(主刑)

10

抢劫罪

抢劫一次的

3-6

入户抢劫的

10-13(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)

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

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

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

抢劫致一人重伤的

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

持枪抢劫的

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、救灾、救济物资的

11

盗窃罪

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

1年以下、拘役

两年内三次盗窃的

入户盗窃的

携带凶器盗窃的

扒窃的

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

3-4

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

10-12(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)

12

诈骗罪

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

1年以下、拘役

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

3-4

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

10-12(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)

13

抢夺罪

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

1年以下、拘役

两年内三次抢夺的

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

3年-5年

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

10-12(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)

14

职务侵占罪

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

1年以下、拘役

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

3年-4年

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

10-11年(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)

15

敲诈勒索罪

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

1年以下、拘役

二年内三次敲诈勒索的

达到数额巨大起点

3年-5年

有其他严重情节的

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

10年-12年

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

 

常见犯罪的量刑

序号

罪名

犯罪情节

量刑起点(主刑)

16

妨害公务罪

2年以下、拘役

17

聚众斗殴罪

犯罪情节一般

2年以下、拘役

聚众斗殴3次的

3-5

聚众斗殴人数多,规模大,社会影响恶劣的

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,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

持械聚众斗殴的

18

寻衅滋事罪

寻衅滋事一次的

3年以下、拘役

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(每次都构成犯罪)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

5-7

19

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

犯罪情节一般的

1年以下、拘役

情节严重的

3-4

20

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

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鸦片1千克,海洛因、甲基苯丙胺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达到数量大起点的

15年(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)

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鸦片200克,海洛因、甲基苯丙胺1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达到数量较大起点的

7-8

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鸦片不满200克,海洛因、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

除情节严重的以外

3年以下、拘役

情节严重的

3-4

利用、教唆 未成年人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的

10%-30%

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

毒品再犯

受雇运输毒品的

30%

毒品含量明显偏低的

存在数量引诱情形的

21

非法持有毒品罪

非法持有鸦片1千克,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(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)

7-9

非法持有毒品情节严重的

3-4

非法持有鸦片200克,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

1年以下、拘役

22

容留他人吸毒罪

1年以下、拘役

23

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

情节一般的

2年以下、拘役

情节严重的

5-7

旅馆业、饮食服务业、文化娱乐业、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,利用本单位的条件,引诱、容留、介绍他人卖淫的

10%-20%

依据: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发【202121号《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(试行)》;

制表:湖南君信律师事务所郭俊杰律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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